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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尚书的三起三落, 告诉你明朝官场的那些事

2015-06-09 10:56: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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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聪在官场浮沉42年,秉性刚直不阿,为官勤政廉洁,体恤民生。然而在他所处的明中叶时期,宦官乱权,朝风不正,使其常受排挤,甚至诬陷,仕途坎坷多舛,历经三起三落,两次下狱,其中一次还被打入死牢,险被问斩。

 

 

第一次受贬---

 

  1449年7月,明英宗在河北怀来县被蒙古部族(统称瓦剌)所俘,史称“土木之变”。明英宗弟弟朱祁钰遂即位,改年号为“景泰”,称明代宗。1450年,英宗被释放。对于如何迎接英宗回朝的礼仪上,朝廷意见不一,多数趋炎附势的官员迎合景泰帝之意,主张轻车少臣出迎、偏门进宫的轻礼迎接;但林聪坚持要以当朝皇上的礼仪相迎,从大前门迎回英宗。因不合代位的景泰帝之意,未被采纳,终以“忤旨”(不顺从皇帝的旨意)而遭冷遇,被贬往远离京城,生活十分艰苦的南粤(今广东)去祭海,后因朝中大臣极力举荐才又复职回京。

 

 

第二次受贬---

 

  景泰帝在位期间,想把帝位传给其子,于景泰三年(1452年)搞了一场妄图废黜原来英宗在位时已立的太子的廷议,绝大多数大臣都表示赞成。但林聪力排众议,认为英宗健在,皇统不能变,坚持不能更换太子,后因景泰帝想立的太子病死了,最终换太子的企图未能得逞,但林聪却因此被贬为春坊司直郎,从六品,服侍太子和指导太子读书。到景泰四年(1453年),才由大学士商辂向景泰帝进言“林聪敢于直言,又有才干,不能让他当闲官”,于是才得以恢复原来的品阶,转为吏部都给事中。

 

 

第三次受贬---

 

  林聪任吏部都给事中期间,于景泰五年三月(1454年)给皇帝上本达几千字的奏疏,引用了包括五行学说在内的许多道理和事实,说了八件事,这就是明史上有名的《敷陈大宝八事疏》,意为陈述稳固万世基业的大事,一曰正固本,二曰敬大臣,三曰宗武功,四曰举贤能,五曰除奸弊,六曰重贤才,七曰清刑狱,八曰远小人。从而触犯到一部分人的权益,因此引来朝中不少大臣的不满。这一年的冬天,林聪的外甥当了教官,想安排到离家较近的地方任职,以便侍奉长辈,林聪把这想法告诉了吏部官员。此时原本对他有不满的大臣借机向皇帝上疏,有的说他这次为外甥说情是利用职权挟制吏部,有的说他先前上书弹劾白仲贤,是因为与他有私人宿怨,还有的说他偏袒福建参政许士达,让许当了巡抚等。皇帝偏听偏信,奏章批下进行廷讯,结果被判“专擅选官罪”下狱侍刑。按《大明律》规定,犯该罪应当斩首。幸蒙礼部尚书胡濙设法大力相救。胡濙向景泰帝细说了对林案的看法,说明了其中的不实之词,取得皇上的宽恕,林聪终于得救,免于一死,但被贬到国子监当学正,为九品,分掌教务并讲说经文,系无职无权的闲官、小官。

 

 

  1457年,景泰帝病重,英宗恢复皇位,改年号为“天顺”,遂破格提拨林聪到都察院任左佥都御史,正四品。林聪一上任即被派往山东赈灾,救活饥民一百四十五万,回京又晋升为右副都御史,正三品。

 

 

  天顺四年(1460年),曹钦谋反,朝廷派兵镇压,将士为了邀功,胡乱杀人,取下首级前来报功,甚至割下乞丐的首级来报功,致使“市人不敢出户”。林聪当时代理掌管都察院,急速下令必须生擒叛兵盗贼才能记功,乱杀无辜的事情很快被制止了。天顺七年(1463年)冬,因为关押在刑部监狱的一名有冤情的囚犯上吊自尽,朝中一些大臣和几位给事中上奏林聪等执法不严,对监狱管理懈怠,为此,林聪被关进牢狱接受审查,这是他第二次下狱。虽不久就被释放,但也闲居家中一段。

 


 

  1465年,英宗驾崩,明宪宗继位,改年号成化,宪宗继续重用林聪,1466年派他巡视淮河流域灾情,1467年,派他和兵部尚书一齐整顿京军,升为右都御史后,1471年又派往巡抚大同,为边疆大吏。过了一年,林聪因病上疏辞官,未准。又过一年,林聪被派以原官掌管南京都察院。到成化十三年(1477年)秋,召回北京,官拜刑部尚书,第二年又加封太子少保。此时,林聪已官至二品,年过六旬,德高望重,仍然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清廉为官,务实爱民,声望越来越高。

 

 

(蕉城区历史名人林聪研究会)


责任编辑:F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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