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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会,金钱的游戏!宁德的“会”到底是怎么啦?

2015-09-22 11:35: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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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闽东地区很多人喜欢投标会,认为这是一个有保障的投资行为。可是,标会真的是如他们所想的保障吗?

 

 

 

案情

 

 

 


  近日,漳湾镇某村村民30余人来到镇综治办司法所,反映会首孙某某拖欠会款,要求协调处理。经调查核实,会首孙某某共做3个会头,标会金额分别为300元、500元、1000元,参会会员240多名。自2015年3月倒会以来,被拖欠会款会员有59名,拖欠会款金额1215000元。之后,分别于7月15日、17日、27日三次召集会首孙某某和30多名会员在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就拖欠会款纠纷进行协商调处。

 

  经过三次调解,会员们普遍认为会首孙某某无还款诚意。调解无果,只好建议30多名会员走司法程序。

 

  据了解,宁德各地“倒会”势头明显,今年来,在调解中的纠纷就有上百起.....

 

 
标会形式
 

 

  当某人急需一笔资金时,他就可以作为标会的发起人(会头),联络若干人(会员或会脚)自发结成一个临时的松散型经济利益团体,叫做会。约定每隔若干日集会一次,每次缴纳一定数量的会费,以投标竞争方式,轮流交由一名会员使用,借以互助。会主负责全体会员会费的筹集、追缴、竞标等工作,作为回报,会主无须竞标,便可获得所有会员在第一次集会上缴纳的会费。想要用钱的会员则在以后的集会上,通过公开比较投标金额高低的方式,由标金最高者获得这一次会费的支配权。

 

  会首起会之后,可以向所有会员收取首期全数会款,之后每期会员所缴交之会款则需交给得标会员。互助会按照会员缴交会款方式的不同,又可分为“内标式”互助会和“外标式”互助会。每个月,会内都要进行一次标会,出价最高者可取走当月所有的会费。会费是规定不变的,但中标者所得的所有会费又不是完整的会费。比如,一个会的会费为500元,标会的最低出价为100元,如果一个会员出价260元,是最高价,那么会中的所有会员只需给这位会员240元(会费-最高价=所付金额)。但如果所有会员出价都是100元,那么就由第一个出标的会员投中。这种情况在标会当中经常会有出现,因为大家都不急着用钱,而且,一但标中,以后就不能再标了,只有付费的份了,每个会员都只能标中一次,大家都想在急需时才标中。另外就算一个会结束,都没有急需要钱的,只要能够等到是最后一名标中,那么他所能够收到的会费将是最多的(500 − 100 = 400,400*会员数 = 所得金额)。存在会头卷款潜逃的风险(倒会)。

 

 

 
潜在风险
 

  许多标会活动是会摞会,大会套小会,先前的与后集的会相互纠缠在一起,有一人多会,一会多脚,有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的,还有既是会头,又是会脚的,关系盘根错节,人为增加了标会风险,只要有一个会发生倒会,往往会造成多米诺骨牌效应。并且以会养会的这种资金封闭运作不能增值,还要付高利息,必然会导致巨额亏空,只能组织人员规模更大、会息标准更高的会来填补,恶性循环,造成标会运转的成本愈来愈高,一旦资金供应不上,倒会就成为必然

 

 
败坏了社会风气
 

  日趋广泛的标会活动,以会养会,谋取高利,尤其是会头们投机钻营,轻而易举地暴富,助长了人们的投机心理,出现以牟取暴利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食利为业的专职会头和会员,少数“会头”成为金融投机者,一些标会蜕变成高利贷行为,甚至成了诈骗的工具。

 


责任编辑:F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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