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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中小学生守则拟删除见义勇为敢斗争引争议

2014-08-14 11:51:5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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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中小学生守则拟删除见义勇为敢斗争引争议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第40条“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在征求意见中不见踪影。

“不吸烟不喝酒,控制上网时间,会自护懂求救……”8月1日,教育部发布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稿)》,将2004年原有的守则和中、小学规范一共70条浓缩为9大准则,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最引人瞩目的当属对“见义勇为敢于斗争”这一条款的删除。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消息公布后,“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家长和网友的诸多争议。对此,专家认为,由于现代社会趋于复杂,见义勇为条款的删除意味着教育部重视保护未成年人,希望他们懂得自救,不盲目牺牲,可以理解。

“见义勇为”被删除

教育部称,自2004年发布《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以来,在中小学生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时代变化,《守则》、《规范》在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如有些规定不符合实际,《规范》内容过多且交叉重合等。

为此,2012年,教育部启动修订工作,坚持贴近时代、突出基本、易记易行原则,注重可操作性,将三者合而为一,形成了新的《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稿)》,即把70条规范浓缩成9大准则,并于8月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着重于三“爱”、三“讲”、三“护”,即爱祖国、爱学习、爱劳动,讲文明、讲诚信、讲法治,护安全、护健康、护家园。

此外,意见稿中还出现了不少“新规”,如热心志愿服务、控制上网时间、会自护懂求救、垃圾分类低碳生活等。而原来《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中20条最后一句“敢于斗争,遇到坏人坏事主动报告”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第40条“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等则不见踪影。

对此,不少网友反映强烈。网名为“明景子”的网友说:“如果没有了见义勇为血性方刚何在?等于是放弃了选择,试问如果一个人如果没有了原则,万事学会妥协,他怎么会在国家危亡之际挺身而出?见义勇为不支持去掉!”

但也有不少家长表示支持。上海闵行一位小学四年级男生的家长王女士告诉澎湃新闻:“孩子毕竟只是孩子,还没有自保能力,学校不能从小就灌输他们遇到危险就要挺身而出的观念,孩子们首先要做的是自保。毕竟现在一个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宝贵得很。”

“见义勇为”时机难判断

跟家长相比,持反对意见和忧虑态度的人更多,在他们看来,“见义勇为”、“敢于斗争”一直以来都是作为中华民族的一种传统美德被广为传颂,中小学生阶段正是学知识、学做人的重要时期,此时不教育孩子,长大了这个社会岂不变得更加淡漠?

对此,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张乐天对澎湃新闻表示,目前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的现状与教育部门的期待之间是有落差的,教育部门期待很高,但从小学一年级开始的思想道德教育实际能起到的作用却很小,“我们的思想道德教育依然存在并延续脱离现实、脱离生活的情况,至今还是这样。”

“很多思想道德教育的概念还存在争议,比如说‘孝’,究竟什么才是孝,愚孝也是孝吗?目前也没有清晰的概念。对于‘见义勇为’也存在很多争议”。张乐天说,“从精神层面来说,我也支持应该从小学生就抓起,倡导这样的精神。”

但张乐天也表示,如果从保护青少年、不盲目牺牲的角度来说,删除“见义勇为”条款是可以理解的,“什么时候应该挺身而出、什么时候该见义勇为,连大人都很难判断,更别提是孩子了。”

专家称守则应更具可操作性

而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 (微博)则认为,“见义勇为”对未成年人来说一直存在争议。学生见义勇为当然值得鼓励,但如果作为一个行为规范写入守则,就意味着要求每个人都必须去做,“作为守则规范向学生提出必须‘见义勇为’的要求是不切实际的。守则必须是针对中小学生实际情况、符合中小学生年龄特点、身心发展的。”

熊丙奇表示,国内之前对于中小学生的守则、规范往往过于概念化、口号化,没有具体可操作性。此次教育部新修订的守则相对以前条款虽少,但在操作上更具体一些,但由于70条合为9条,仍比较笼统。“作为守则不应该有太多口号的东西,应该让中小学生一目了然,知道该怎么去做。”熊丙奇说。

他认为,虽然意见稿未将“见义勇为”列入,但并不意味着就不提倡学生要见义勇为了,在他看来,培养正义感,首先应从大人做起。“成年世界首先应该要有更多见义勇为,要给孩子更好地示范,让孩子学会建立起人和人之间的信任,大人的言传身教才是根本。”

熊丙奇也认为,学校应该从育分转向育人,应试教育的机制不变,德育也会成为空话。

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稿)

1、爱祖国。尊敬国旗国徽,奏唱国歌肃立,升降国旗行礼,了解国情历史。

2、爱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上课专心听讲,勇于发表见解,按时完成作业,养成阅读习惯。

3、爱劳动。自己事自己做,积极承担家务,主动清洁校园,参与社会实践,热心志愿服务,体验劳动创造。

4、讲文明。尊敬父母师长,平等友善待人,言行礼貌得体,自觉礼让排队,保持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财物。

5、讲诚信。守时履约,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不抄袭不作弊,不擅动他人物品,借东西及时归还。

6、讲法治。遵守校纪校规,参与班级管理,养成规则意识,了解法律法规,不做违法之事。

7、护安全。红灯停绿灯行,防溺水不玩火,会自护懂求救,远离毒品,珍惜生命。

8、护健康。养成卫生习惯,不吸烟不喝酒,控制上网时间,抵制不良信息,坚持锻炼身体,保持阳光心态。

9、护家园。节粮节水节电,践行垃圾分类,爱护花草树木,低碳环保生活,保护生态环境。

事实+

赞同删除“见义勇为”者不在少数

虽然新版中小学生守则拟删除见义勇为敢斗争引争议,但媒体和业内人士及网友对此表示赞同的人不在少数,有媒体甚至直言:倘若将见义勇为的希望寄托在未成年人的身上,希望通过孩子们的“英雄”事迹来唤醒成年人见义勇为的冲动,这本身就不切实际。

有网友称“早该改了”,并认为,新版准则内容更接地气,“教孩子们懂得自救自护,这是一大进步,很接地气,希望类似的内容多一些。”

不少媒体对此亦表示赞同:社会需要见义勇为的英雄,但孩子是无完全行为能力的人,他们不具有作出对自己完全负责任的判断,而见义勇为则需要有完全责任能力的人来做。社会需要正能量,但没必要拿孩子的生命作为代价,褒扬未成年人冒死救人的“见义勇为”,本身也是一种不尊重生命。(腾讯新闻综合广州日报、扬子晚报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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