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9万元!蕉城各商户注意了!
大梦蕉城(余汕康)11月21日,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东湖市场某海鲜摊位存在缺斤短两案件的当事人送达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人民币9万元罚款。
今年8月,蕉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其在东湖市场某海鲜摊位购买波龙、面包蟹等海鲜时遭遇缺斤短两情况,并拍录视频。经调查核实,该海鲜摊位在销售上述两种海鲜时,波龙售价为125元/斤,称重计价重量为6.24斤,执法人员复称重量为5.7斤;面包蟹售价为75元/斤,称重计价重量为7.2斤,复称重量为6.37斤。该海鲜摊位在销售上述两种海鲜时通过不正当手段虚增商品的重量,从而获取超额违法利益,其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此前报道:《缺斤少两?此摊点被处理!》
“当事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虚增商品的重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人民币9万元罚款。”蕉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说。

据了解,今年以来,蕉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集中打击“缺斤短两”计量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保障市场计量秩序稳定,营造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
截至目前,共检查市场主体800余家,检查计量器具1300余台件,查处计量违法行为3起,调解计量消费投诉举报47件。

广大经营者应守法经营、文明经营。
广大消费者应提高警惕,注意识别作弊秤,在购买商品时,应注意查看电子秤的“计量检定合格标志”,若发现有价格、计量等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请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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