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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发现这些肉制品、网络餐饮问题,请立即上报→

2026-04-03 08:24:4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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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集肉制品及网络餐饮领域食品安全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严厉打击肉制品及网络餐饮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肉制品领域与网络餐饮领域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诚邀广大群众、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监督,提供举报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方面

1.肉类来源问题。采购、使用或销售病死、腐败变质畜禽肉,肉类产品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以及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或者证货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

2.肉类产品掺杂掺假问题。以低价肉冒充高价肉,以鸡肉、鸭肉、猪肉等其他畜禽肉假冒牛(羊、驴)肉,以调理肉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纯肉”等违法违规行为。

3.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问题。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双氧水漂白鸡(鸭、鹅)爪等,在牛百叶、毛肚等水发类产品中违法添加甲醛、双氧水,在肉丸、肉羹、鱼丸等肉制品中违法添加硼砂等违法违规行为。

4.欺骗误导消费问题。电商平台、网络直播间等线上线下平台销售假劣肉制品、虚假宣传,以及涉及肉制品的市场监管领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5.其他制售假劣肉制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方面

1、入网餐饮服务者存在无证、套证、假证或者冒用他人食品经营许可资质。

2、实际经营地址、门面照片、实体环境等与平台公示信息严重不符。

3、未在经营活动主体显著位置公示证照信息。

4、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健康证过期或造假。

5、经营环境脏乱差,使用过期、变质、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

6、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7、配送食品未封签,贮存运输不符合规范。

8、6月1日起未按要求在平台页面如实标注“无堂食”经营模式,隐瞒真实经营状况等行为。

9、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材料。

10、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投诉举报须知

1.投诉人或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对恶意举报、扰乱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2.为便于核查,请尽可能提供详细线索,包括但不限于时间、详细地点、涉事主体、涉事外卖平台名称、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票据等)。

3、鼓励实名举报并留下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核查人员及时沟通反馈。

4.对经查证属实并符合奖励条件的有效举报,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据《蕉城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宁区政办〔2021〕46号)予以奖励,并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

 四、投诉举报途径

1.电话投诉举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直接反映相关线索。

2.线上投诉举报: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或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在线提交举报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

 

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日

 

 
 

 

 

□余汕康综合整理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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