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梦蕉城 > 公告 > 正文

关于公布宁德市生产经营单位火灾与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渠道的公告

2026-07-24 10:02:03 来源:

0 浏览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关于公布宁德市生产经营单位

火灾与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渠道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重点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监督,现就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火灾与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渠道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凡宁德市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实名或匿名举报:

(一)应急疏散逃生方面

建筑外窗、阳台、疏散出口等设置固定防盗网、金属栅栏、广告牌、灯箱等妨碍人员逃生、灭火救援和防烟排烟的。

(二)生命通道畅通方面

存在妨碍消防车通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作业的障碍物、违停车、构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堵塞、占用、锁闭;存在占用屋面逃生避难空间或防火间距的杂物;生产车间、仓库与疏散楼梯未做防火分隔;厂房、仓库每个防火分区设置少于2个安全出口。

(三)消防设施维护方面

未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配齐烟感探测器、喷淋系统、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防排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损坏、无法正常运行使用;消防设施未定期维护保养。

(四)违章搭建方面

占用屋面天台逃生避难空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防火隔离区域等;存在结构及彩钢板(泡沫夹芯类)等易燃建材的违章搭盖;违规增设夹层、阁楼、屋面加层、外延扩建无正规设计,并存在坍塌风险;存在超出核准使用期限未拆除、擅自变更核定用途,造成厂区消防安全不达标的临时建筑。

五)生产作业规范方面

危化品使用不规范和存储不当;厂房内设置甲、乙类中间仓库未落实防火分隔、未控制储量;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涉爆粉尘企业控爆设施存在隐患;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不规范作业;车间、仓库违规混设,生产车间布置在仓库上方,车间、仓库内违规住人。

对符合上述情形的举报内容,将根据职责分工交由属地政府或相关部门核查处理。同一案件重复举报的,或不属于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范围的,不在本次受理范围。

二、举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593-2986820

来信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富春西路5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收。邮编:352100

 

宁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7月23日

 

 

 
 

 

 

来源:宁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参与评论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大梦蕉城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闽ICP备11012308号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612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