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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88号)

2022-12-02 05:40:00 来源: 大梦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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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88号)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并经专家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2月2日4时起,蕉城区划定如下高风险区:

1、 小场路小场弄9号、10号、11号,小场宫路22号;

2、 环城路56号—92号(双号);

3、 环城路94号;

4、 天湖花园南区28号-45号;

5、 环城路较场边弄1号、9号、34号;

6、 光荣路32号—37号;

7、 莲花山路21号;

8、 溪流坑路四弄1号、2号,溪流坑路20号;

9、 宁川南路1-1号华景嘉园3幢;

10、 福山路54号禾丰新村C幢;

11、 疏港路园区9号楼;

12、 漳湾镇拱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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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等管控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蕉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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