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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第90号)

2022-12-02 22:42:00 来源: 大梦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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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第90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
(一)自12月2日22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1.蕉城区蕉城北路7号2幢;

2.蕉城区金马南路5号1幢、2幢、3幢、5幢、6幢、8幢以及综合办公楼;

3.蕉城区金马南路5号7幢;

4.蕉城区金马南路5号9幢、11幢以及幼儿园;

5.蕉城区天山西路20号。

(二)自12月2日23时30分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1.蕉城区金涵畲族乡国道路88号保障性住房三期E区1幢。

(三)自12月3日4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1.蕉城区下凡村湖滨路5号;

2.蕉城区下凡村仙湖路36-1号;

3.蕉城区蕉城南路花园弄三巷33号1幢;

(四)自12月3日8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1.蕉城区光荣路二弄23号、25号;

2.蕉城区扶摇街52号、54号。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防控要求,压实疫情防控个人主体责任,积极参与“无疫社区”创建,继续做好个人日常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齐心协力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蕉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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