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梦蕉城 > 推荐 > 正文

让肺自由呼吸!对电子烟说“NO”

2021-04-23 16:46:53 来源:

0 浏览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电子烟科普知识:电子烟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一般由烟油和烟具组成。烟油主要由烟碱(尼古丁)制成并通过电子烟将尼古丁以及各类添加剂雾化后供消费者吸食。电子烟作为卷烟等传统烟草制品的补充,其自身存在较大的健康和安全风险,尤其对未成年人损害更加严重。

❗️❗️电子烟市场营销乱象:很多电子烟企业以年轻人作为互联网营销的重点,用“帮助戒烟”、“帮助解瘾”、“健康无害”等违背客观事实的宣传误导消费者,并将电子烟标榜为“年轻”、“时尚”“潮流”的代表诱导未成年人。

❗️❗️❗️电子烟的处罚:1、网上售卖电子烟 ,情节严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最高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销售烟(含电子烟),最高可处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

    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保护消费者健康,

蕉城烟草在行动~

 

 

 

 

我们在行动:

1、联合宣传:蕉城区烟草专卖局联合有关部门通过入店走访的方式排查销售电子烟的商铺,向销售商户宣传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不向未成年人售卖卷烟的承诺书》并粘贴警示标语和通告。

为实现宣传工作到位,蕉城区烟草专卖局还依托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契机,带动青年专卖管理人员恪尽职守、执法规范、微笑上岗、文明服务,始终把“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思想不折不扣地贯穿于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工作的始终。

2、开展约谈:对销售电子烟商铺开展约谈,劝导其规范经营,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

身为消费者的您
请与烟草部门做好卷烟、电子烟经营者的监督工作,
积极举报虚假广告宣传、
向未成年人售卖卷烟、
电子烟等不规范行为哦~
举报电话:12313

 

来源:共青团蕉城区委

部分来源:蕉城区烟草专卖局

 

声明:文章内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公众号联系,我们将进行处理。

 

·End·

 

责任编辑丨何巧银

值班主任丨汤少贵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参与评论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大梦蕉城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闽ICP备11012308号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612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