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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教育局暑假“四提醒”来啦→

2023-07-08 17:10:00 来源: 闽东大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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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家长

      您好!

     暑假是广大学生调整身心、开拓视野的佳期,为了让您的孩子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充实的假期,我们衷心希望家长朋友们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在此温馨提醒广大家长朋友:

 

 一、要树立正确教育观念

     按照“双减”政策要求,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盲目对孩子“学科类培训”加码,提前学、超纲学,不仅增加孩子沉重的课外负担,也违背了青少年成长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希望家长能以孩子自身素养与个性发展为出发点,多听取孩子的意见,选择孩子真正喜欢、感兴趣的项目和内容,切不可跟风或随意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课程,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二、要谨慎选择培训机构

     暑假期间请不要参加任何形式的学科培训,不参加教育咨询、校外托管、个人工作室等机构开展的违规学科类培训;不参加各种“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夏令营、研学等名义违规开展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不参加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超范围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如果确有音乐、美术、舞蹈、科技等非学科类培训需求的家长,建议您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要注意该机构是否“证照齐全”。凡是注册为文化传播公司、教育咨询公司以及打着“全国连锁”“考级考试定点单位”等旗号的机构,均不具备培训资质。为保障您及孩子的合法权益,建议不要选择未取得合法办学资质的无证无照培训机构。

 

  三、要警惕缴费优惠陷阱

     根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应当实行明码标价(有收费公示牌,标明收退费办法)、按期收费,最长交费期限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或60学时,一次性收费不超过5000元。对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一次性缴纳超过三个月以上培训费的,家长应心生警惕、主动拒绝,并向相关部门举报,防止经营者卷款跑路等潜在风险。

 

 四、要依法签订培训合同

     为有效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家长朋友们要进一步强化法律维权意识,在参加培训前应当主动要求和校外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合同中约定的培训内容、培训期限、培训时间(每日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收费标准与金额、退费办法、双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以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和方法等条款要逐项认真审查,尤其要细看校外培训机构提供的合同是否具有“霸王”条款。

     家长朋友们,孩子的安全、健康和发展寄托着家庭的希望和幸福,也是我们教育工作者的不懈追求。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而努力。

     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欢迎各位家长监督举报,监督投诉电话:0593-2987016。

 

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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