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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摄影作品征集

2014-10-31 16:03:5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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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月28 日,由中共蕉城区委宣传部,蕉城区文体新局共同主办的“美丽家园•文化遗产”文物摄影活动拉开帷幕。

 

  文物保护摄影活动主要为增强社会各界文物保护意识和文化素养,挖掘我区历史文化底蕴,展示“海国斯文地”深厚的文化积淀。比赛以“美丽家园•文化遗产”为主题,用镜头表现全区历史文化遗产、古建筑风貌、珍贵文物,以此留存蕉城记忆。

 

  据悉,此次活动征集照片将在进行分类之后,用于研究、展览等。即日起至2015年3月6日为摄影作品征集阶段。活动设一等奖3 名,奖金1000 元及证书;二等奖6 名,奖金600元及证书;优秀奖30 名,奖金300 元及证书;入围奖若干名,奖金100 元。如需进一步咨询比赛事项,可致电蕉城区博物馆:0593-2823995。

 

 

“美丽家园•文化遗产”文物保护摄影活动详情:

 

一、组织单位

1、主办单位:中共蕉城区委宣传部,蕉城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2、承办单位:蕉城区博物馆;

3、协办单位:蕉城区摄影家协会。

 

二、参加对象

  市、区广大摄影工作者、爱好者,对象不限。

 

三、作品内容

  作品内容仅限于反映蕉城区域范围内的历史文化遗产,其中包括省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历史文化名村(镇)和珍贵文物等。

 

四、作品要求

  1、作品可适当调整色彩和反差,但不得改变景物原貌,电脑特技制作的照片不得参赛。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2、投送参评作品一律为纸质照片,标准矩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异形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组照不超6幅,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参赛作品同时需发送电子文件。

 

  3、每幅(含组照)作品背面必须粘贴自制的参展作品表格,表格内容需包括:作品标题、作者身份证相同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拍摄时间地点、简要的文字说明。凡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和表格填写一律不予评选。

 

  4、每位作者投送作品总数不限,在历届区级以上各类摄影比赛中入选、获奖的作品均可参加。

 

  5、作品入围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制作画册(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4M)。作者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据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五、投稿方式

  参选作品请注明“文物保护”字样,以区文体新局和摄影家协会联合负责组织拍摄稿件,集中统一报送,作者个人也可直接投稿,但同一作品不得重复报送。

 

六、奖项设置

  本次展览由主办方邀请有关专家对参选作品进行公平、公正评选,最终评选出200幅(组)作品入围,其中:一等奖3幅,各发奖金1000元;二等奖6幅,各发奖金600元;优秀奖30幅,各发奖金300元;入选作品161幅,各100元;一等奖、二等奖和优秀奖发给证书。

 

七、截稿时间

  本次展览自本通知发布时开始,至2015年3月6日(以收到作品日期为准)。

 

八、有关说明

  1、所有参展作品,凡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者名誉权纠纷等,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单位对本比赛作品进行公共文化宣传和非商业性的编印比赛入围作品集、画册出版,制作光盘或在报刊、网站上发表不另付稿酬。凡参加本次比赛的即可视为同意上述各项规定;


  2、本次活动内容由区“文物保护摄影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收稿地址:宁德市蕉城区福山路47号(蕉城区博物馆);

  电话:0593-2823995;

 

  4、数据文件收稿邮箱:1985315033@QQ.com ;

 

  5、联系人:黄芬(区博物馆)电话:13950513816;

  李英妹(区博物馆)电话:1350958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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