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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展示“魅力闽东”旅游城市形象,提升我市旅游工艺品创意水平和研发能力,在更高平台上推出一批地方文化符号明显、市场适销对路的旅游工艺产品,不断增强宁德市文化旅游业综合效益。经研究,拟举办2015“魅力闽东杯”宁德市文化旅游工艺品创意设计大赛。
2015“魅力闽东杯”宁德市旅游工艺品创意设计大赛
一、活动主题
弘扬旅游文化 彰显地方特色 创新工艺产品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宁德市文改办
协办单位:宁德市委宣传部、市旅游局、市城联社
媒体支持:东南网、闽东日报、宁德电视台、宁德人民广播电台、宁德晚报、宁德网、蕉城在线(大梦蕉城)、福安新闻网、福鼎新闻网、霞浦新闻网、寿宁新闻网、宁德小鱼网、宁德哇哈网、闽东论坛、福鼎论坛、闽浙论坛、寿宁在线
大赛成立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宁德市委宣传部文改科,具体负责大赛的策划指导、组织协调、联络咨询等。
三、时间安排
6月1日—8月1日,参赛报名,提交参赛作品;
8月中旬,网络与专家组对参赛作品评定;
8月下旬,公布大赛结果;
8月底,举办大赛颁奖仪式和大赛作品展。
四、参赛作品范围及要求
(一)参赛作品范围
大赛面向全市广泛征集作品。凡从事旅游工艺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机构、院校、设计公司和设计师、发明人、专利权持有人、工艺美术师、手工艺制作者以及对宁德旅游工艺品创意设计有浓厚兴趣的社会各界人士等均可报名参赛。
参赛作品分为两类:
1、实物类。旅游纪念品、旅游工艺品、陶瓷产品、旅游土特产品、竹制品、编织品、旅游食品等实物。包括已进入市场流通和销售领域的以及近几年来投入市场和依托传统产品推陈出新的创意产品。
2、创意设计类。依托旅游城市、旅游景区等旅游资源为主要元素而设计、创作和开发的旅游纪念品,包括工艺美术品、手工艺品、文化艺术品、旅游生活品等创意设计类作品。
(二)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须符合大赛主题。突出宁德旅游资源特色元素,体现宁德城市旅游(景观)文化特色、地域特色和人文特色,体现创意和创新性。
2、同一材质、工艺的作品报送不超过两件(项)参赛。
3、实物类参赛作品的零售价格不超过5000元、重量不超过1.5公斤、体积不宜过大。
4、参赛作品权属清晰、无版权争议,所有参赛作品不得仿冒国内外已上市的产品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已取得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证书的需要提交权利证书复印件。
五、参赛作品报送办法和要求
(一)参赛作品报送办法:
参赛者请登录“宁德市文化产业网”下载《2015“魅力闽东杯”宁德市文化旅游工艺品创意设计大赛作品申报表》,按参赛和申报表要求,认真填写参赛作品设计主题、基本构思、工艺流程、使用材料、制作成本、销售价格等方面内容(商业机密由参赛者自行保护),并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名。
参赛作品资料以电子版和书面两种方式报送,书面参赛资料打印后随参赛作品一并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宁德市东侨区福宁北路市总工会大楼7层707室,市委宣传部文改科;联系人:罗巧华、周林杰;联系电话:2836191、18759304161、13559919927;工作QQ:285965957。
(二)参赛作品报送要求:
1、实物类商品:提供商品实物,同时提交作品申报表(或电子文档申报表)和产品相关图片资料。
2、创意设计类作品:需提交旅游纪念品单项或系列创意设计样品,同时提交作品申报表(或电子文档申报表)和产品相关图片资料。
八、奖项设置、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奖项设置
1、实物类:金奖5个,银奖5个,铜奖5个;
2、创意设计类:金奖5个,银奖5个,铜奖5个。
(二)评审方法
大赛成立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主要由相关领域专家、行业资深人士、媒体代表等组成。参赛作品评审采取行业资深人士、媒体代表与网络投票以及相关领域专家评审相结合,并按一定比例和权重的方式,产生获奖作品。
(三)评审原则
1.地域性:作品突出表现就地选题、就地取材、就地生产、就地销售的特性,能反映深厚的宁德地方历史、突显文化底蕴,有浓郁的地域特色,宜收藏、纪念或保留价值高。
2.创新性:作品创意新颖、构思独特、设计精巧,技艺或品种独创;传统工艺推陈出新,高新技术得到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市场性:作品突出实用性、时尚性和市场可行性,具有一定的日常使用价值,符合、引领旅游纪念品的流行趋势,具有产品开发导向性、示范性,易被旅游者接受,便于携带收藏,具备形成市场的潜力。
4.工艺性:工艺精良,制作精湛,用材合理,传统技艺和现代工艺应用合理,加工质量高,绿色环保,适宜量产。
5、优先原则:著名(驰名)商标产品及名牌产品;环保(无公害、绿色)产品;宁德市级以上获奖产品;传统性、独创性、代表性强的产品;包装精美、灵巧的产品。
七、相关说明
1、参赛作品须为本人原创,严禁仿制、拷贝和抄袭。如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问题,法律责任自负并立即取消参赛资格,若已获奖,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奖励并追回奖金。
2、设计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3、本次大赛无需交纳参赛费用。
4、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参赛者所有,主办单位有权使用获奖作品用于“文创宁德”等宣传活动。
5、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凡报名参加本次大赛者,均表示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的所有规定。
6、各相关单位务必按照创意设计大赛的相关要求、评比标准和规定时间,认真做好组织报送工作。
宁德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五年六月一日
— End —
责任编辑:Lu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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