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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公安公布第十一期“负案在逃会头/会脚”通缉名单

2016-08-19 15:58:4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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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公安公布第十一期“负案在逃会头/会脚”通缉名单
 
以下为通缉人员及具体涉案情况:
 
刘贵金:女,1970年9月1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鸟屿村屿头围头路6号。刘贵金于2012年开始在漳湾镇组织互助会多场,2015年2发生倒会,造成数十名参会人员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周孙友:男,1965年5月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金垂村溪边6弄5号。周孙友在蕉城区八都镇金垂村宁友店非法组织4场民间互助会,共非法组织340余人次参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00余万元,造成来报案会员直接损失额达80余万元。
 
薛晓芳:女,1985年7月27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南福山路石碑弄1号。薛晓芳于2011年10月10日起非法组织民间互助会四场,非法组织280多人次参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00余万元。2014年12月底停标,4场会全部倒会,造成来报案会员的损失额约为30余万元。
 
阮元珠:女,1964年4月28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福建宁德市蕉城区蕉北八一五西路17号。阮元珠于2009年10月至2014年2月在宁德市蕉城区鑫隆大厦起了4场会,于2014年12倒会,非法吸收金额1000余万元,致使来报案会员损失金额达100余万元。
 
林玉妹:女,1970年10月11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福建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汤湾村57号。林玉妹于2012年7月至12月在宁德市蕉城区蕉南蕉南荷园新村128号组织了两场民间互助会,均为1000元标下的。参会人员有140人次,现发生倒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累计金额100余万元,造成部分参会人员损失10余万元。
 
吴丽平:女,1964年11月01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福建宁德市蕉城区蕉北聚宝路南十二弄2号。吴丽平非法组织民间互助会7场,非法组织600多人次的会员参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总额1000余万元,造成来报案的会员损失额达100余万元。2014年11月30日,吴丽平携款潜逃,造成7场互助会全部倒会
 
黄大妹:女,1974年10月2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福建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大厅村井兜仔弄8号。黄大妹于2010年4月至2013年7月期间,在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大厅村井兜仔弄8号家里组织了5场民间互助会,参会人员达400余人次,现嫌疑人黄大妹已潜逃,致使倒会,其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累计金额200余万元,造成部分参会人员损失50余万元。
 
陈赛斌:女,1970年07月11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福建宁德市蕉城区蕉南环城路137号。陈赛斌于2010年1月1日起非法组织民间互助会4场,共非法组织290多人次参会,造成来报案的10名会员损失达50多万元,4场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总额为800余万元。2013年12月底,陈赛斌组织的4场互助会全部倒会,并于今年2月携款潜逃。
 
李小花:女,1968年09月1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福建宁德市蕉城区蕉南南大路下路弄71号。李小花于2010年至2014年期间在宁德市蕉城区蕉南南大路利民弄26-1号家里组织了民间互助会30多场,参与会员1000余人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0余万元,现嫌疑人李小花已潜逃,造成部分参会人员损失500余万元。
 
警方希望知情人士积极提供线索或举报犯罪嫌疑人。同时,警方严正敦促犯罪嫌疑人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群众为抓获犯罪嫌疑人提供有价值线索的,按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警方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对举报人信息警方将对其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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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德公安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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