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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人民政府关于H7N9流感等重大疫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17-03-07 09:30: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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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我区发现1例人感染H7N9确诊病例。病例发现后,市、区两级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防控措施:蕉城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落实联防联控各项措施;市区疾控中心流调和检验专业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和医学观察;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对患者居住地进行清洗消毒,并采集城区市场活禽摊位的外环境标本进行禽流感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卫生等部门加强对活禽监测和活禽市场的管理,对市场环境彻底清洗、消毒;同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健康宣教活动,切实提高群众防控意识。目前,被确诊的患者正在福建省立医院积极治疗中,相关密切接触者尚未发现异常。

 

 

为预防和控制H7N9流感等重大疫病的发生和传播,保护公众健康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感染H7N9防控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5〕11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活禽交易。2017年3月5日起至2017年3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暂停各类活禽交易。暂停期间,活禽交易点要不留活禽,做到彻底清空、彻底清洗、彻底消毒,防止禽类交叉感染。恢复活禽交易日期由区政府另行通知。 

 

 

二、严格市场监管。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卫计、商务、农业等部门配合,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监管。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市场外流动活禽交易摊点进行查处;农业部门要加强重点禽类养殖场的源头监管和禽流感疫情监测工作;卫计部门负责加强相关防控知识宣传和教育,做好对相关人员的监测和观察;各乡镇应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加强对H7N9流感等重大疾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

 

 

三、加强自我防护。人感染H7N9流感可防可控可治,社会公众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接触活禽的风险意识,尽量减少接触活禽及其污染场所,保护自身健康安全。

 

 

四、举报监督方式。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继续经营的商户和非法活禽交易行为,可以拨打相关举报电话:0593-2960013。

 

  

  蕉城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5日

 

·End·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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