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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中元节除了祭祖还能做这么多事!胆大的来!

2016-08-12 18:12: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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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陈仕玲

 

 
 
 
 
 
 
 
 
 
 
蕉城民间十分注重对先人的祭祀。一年中,每户家庭(天主教、基督教除外)会在春节、端午节、中元节三次祭祀祖先。其中最为隆重的要数中元节的祭祀。
 
 
中元节又称“鬼仔节”、“七月半”,它的来源与道教的三官信仰有关。蕉城北门外,旧时有一座宏伟的“三元观”,香火十分旺盛。所谓三官指天官、地官、水官。据《梁元帝旨要》:“上元为天官司赐福之辰;中元为地官赦罪之辰;下元为解厄之辰。”后来道教又以上元天官正月十五日生,中元地官七月十五日生,下元水官十月十五日生。《修行记》:“七月十五为中元节,地官降下,定人间善恶。道士于是日,日夜诵经济度,恶鬼囚魂亦得解脱。”
 
道家有地官,佛家也不甘示弱,声称目莲依佛祖之言祭祀群鬼,最后与父母同证果,成为地藏王菩萨之护法,并由此产生了佛教重要的节日“盂兰盆节”。盂兰是梵语,意为解倒悬,盆为汉语,为盛物品的器皿,全称意思是此供具可以解亡者倒悬之苦。俗话说“七月半无闲和尚”,“盂兰盆节”期间,除举行诵经法会外,一些大的寺院还要举办通宵达旦的水陆法会,救度恶鬼,保障一方平安。人们为了实惠,同时祈求地官、地藏王菩萨庇佑,使祖先灵魂得到安康幸福。
 
福建民间对中元祭祖活动十分重视。明谢肇淛《五杂俎·卷二》载:“闽人最重中元节,家家设楮陌冥衣,具列先人号位,祭而燎之。”祭祀祖先不外乎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寄托哀思,追念先人。明末朱柏庐《朱子治家格言》中有:“祖宗虽远,祭祀不可不诚。”的说法。二是相信灵魂不死。认为人死只是形体的消失,而灵魂是永存的。灵魂脱离躯壳,化而为鬼,四处游荡,无依无靠。需要阳世子孙上供供其食用,烧纸钱供其使用。三是对死者的敬畏。古人认为死者神灵对后人既能造福,又能造祸。四季不时祭奠,使之得到安顿。能够保佑后人平安无事。
 
嘉靖版《宁德县志·卷一》也有记载:“中元,旧于各境神祠设醮合荐先祖。近岁有司禁革,止置酒肴祀于其家。”不过,县志中提到的这两种祭祖方式在蕉城均可见到,惟前一种方式只限于山区乡镇。
 
七月半祭祖视乡镇而异,又有“请祖翁”、“请翁”、“烧纸”、“烧锡仔”、“做月半”等不同叫法。在时间安排上也各有不同。城关、金涵、城南一带,一般是从七月十一开始,一直到二十五为止,但时间绝不能超过“白露”这天,且祭祖的日子多选单日。另外,七月十六这天被认为是“乞丐日”,是丐帮烧纸的日子,也必须回避。对于逝世已过“百日”的死者,必须连续烧三年纸钱,称作“头年纸”、“二年纸”、“三年纸”,祭祀时间也会安排在七月初十以前,避免与“做月半”碰撞。
 
漳湾、七都、八都、九都、三都、飞鸾等乡镇的大部分乡村,都是十五当日祭祖。
 
霍童、洪口一带,七月要祭祖三次,而且祭祖时不放鞭炮。七月初一朔日(霍童黄姓六月二十九或三十日)和十五望日这两天必不可缺,一般人家初七或初十还要再祭一次。说法是,七月初一为“接祖”,接祖先回来过节;初十为“请祖”,这一天老祖宗还要招待阴间的“客人”;十五为“送祖”,所以要烧纸钱,作为“路费”和“生活费”。从仪式上讲,以十五这天最为隆重。这从乾隆版《宁德县志·卷一·风俗》可以得到印证:“十五中元行秋祭礼,先于朔日净祠宇,铺几,筵悬先人像,谓之接祖。”《红楼梦》第七十五回《开夜宴异兆发悲音赏中秋新词得佳谶》也有:“次日一早起来,乃是十五日,带领众子侄开祠堂行朔望之礼”的记载。
 
虎贝一带,七月初一“请祖翁”,意即迎请祖宗回家过节。到了七月十五望日再祭。两次祭祀,时间都安排在下午申时(15-17时),稍有不同的是,初一供品较简陋,且不烧纸钱。只有十五正日有烧纸钱,时间多安排在酉时。如果祖上已修建坟墓者,纸钱烧的较少,未入葬坟墓的,烧的较多。人们认为,已拥有坟墓的鬼魂,等于有了自己长久的“家”。没有坟墓的需要租“房子”居住,开销自然就大。想起来,倒颇有些人情味。另外,虎贝百姓认为,父母长辈过世后,所烧纸钱“金额”必须逐年递减,不准增多,否则不利子孙。其说法来由已无从查考。
 
洋中、石后各村也在七月初一这天“接祖”,祭祀时间是从初七开始一直到二十一,由于各村在祭祖时要请“道籁”做普度,而按旧例每乡只有一位主管“道籁”,人手不够,所以沿袭规定,各村排队轮流。比如石后一带,初七是芹坂头,十三是当洋陈厝,十四是定洋,十五是芹头,十六是陈坂,沙坪排在最后。
 
飞鸾碗窑村开基时,有黄、蔡、叶、裴四大姓,叶姓十三“烧纸”,蔡姓十四“烧纸”,黄姓以及裴、廖、吴、罗等其他姓氏十五“烧纸”。这个规定的来源十分有趣,碗窑村居民的祖辈,都是闽南南安、漳浦一带迁入。按照闽南风俗,各姓都是七月十五这天祭祖。由于这天上市的海产品有限,各家在购买祭品时经常发生争吵,以至出现斗殴。为了平息这场不必要的争斗,三姓董事联合商议决定,各姓分期“烧纸”,这样既保证了货源的供给,又可以相安无事,一举两得。
 
祭祖又有家祭和祠祭之分。传统住宅的厅堂都设有“上位”,左右上方并列神龛和祖宗龛,正中摆有长条桌,民间称为“几桌”或“横桌”、“横案”,上面摆设香炉烛台,大户人家,还设有屏风镜、西洋钟、花瓶、纸煤桶、官帽筒等物。几桌前方有红漆八仙桌,是为除夕夜迎请天地而设的,所以又叫“天地桌”。还可以用于祭神、祭祖使用。
 
祭祖时间一般在下午未时(下午一时至三时)左右,首先摆上祭品,沿海物产丰富,人们多以弹涂鱼、章鱼、鲫鱼、红寻(虫字旁,即蟹)、虾等海产品上桌,一些贫寒人家无力购买供品,甚至用“蟛蜞酱”祭祖。山区多以茄子、豆腐、豇豆、五花肉。还有一些祭祀物品随节令而定,如端午祭祖,必须有粽子;七月半祭祖,必须有七层糕、蒸饭;除夕祭祖,必用黄金糍、年糕、肉丸;旧时由于交通不便,四时水果入境者极为稀罕,所以只有祠祭才有能力备办一些土产水果,九都云气《吴氏族谱》中也无可奈何地说道:“有钱果无处买者,听其自便。”但有几种食物除外,如“戚”(虫字旁)在蕉城方言中与“贼”同音,含义不好,故此忌讳。还有长在土里的果品不能祭祖,如花生。《礼记》中说:“馂余不祭。”朱熹注曰:“馂余之物,不可以祭先祖。”“馂余之物”就是吃后剩下的残羹剩肴。其实祭祖食物无分贵贱,只要求心诚则可。南宋宁德主簿陆游在《重修城隍庙碑记》中说,神灵是正直的化身,他们所喜欢的也是正直的人,一个人若能无愧于心,就是采溪涧的毛草,手捧路上的积水都可以作为祭神的标准。这个论点是值得我们反思的。
 
祭到半途,开始焚烧纸钱,沿海一带焚烧“锡仔”,山区乡镇焚烧草纸制成的条状“纸钱”, 有的地方将草纸錾成钱币形状,进行焚烧,称之为“錾钱”。
 
“锡仔”这种迷信品由来已久,它的起源大概在西汉时期。《新唐书·王玙传》载:“汉以来,葬丧皆用瘞钱,后世里俗稍以纸寓钱为鬼事。”清王棠《知新录》卷八“纸马”条云:“唐玄宗渎于鬼神,王玙以楮为币,今俗用纸马以祀鬼神。”
 
 “锡仔”主要盛行于城关以及沿海乡镇,通常用红带扎成一捆,而一捆的数量是一千。每捆的外面还会附上一张印有红色文字的小纸片,这与明代郎瑛在《七修类稿·卷二十五·辩证类》记载的“世宗(嘉靖皇帝)发引之日,金银钱以纸为之,印文黄曰泉台上宝,白曰冥游亚宝”有些类似。
 
先秦时代,等级制度森严,庶民只允许祭祀父亲一代。西汉以后,随着等级制度的崩溃,平民百姓所祭祀的祖先逐渐增多。宋代以后,家祭可祀高、曾、祖、祢四代,高祖以上的祖先须在祠堂里奉祀。一般人家还备有“金银谱”,依次写有某世祖妣名讳,以及需要焚烧的金银数量,故名“金银谱”。烧时,按照谱上内容,依次写在红纸或“金银票”(店铺有出售)上,作为祖先“领银”的凭证。为了祖先提携方便,家中妇女还精心糊制了许多贴有花纹的纸袋。体现了人们对家祭的注重。
 
如果祖先里面有吃素者,子孙们还要准备素菜上供,同时还要烧“经籽”。“经籽”的制作方法是一边念诵佛经,一边将黄表纸搓成小团,即可。按照民间说法,到寺庙拜佛不准使用“锡仔”。只能让死者用“经籽”供奉佛祖。
 
祠祭又叫“祭祖”,规模一般较大,特别是大姓望族。“祭祖”在宗祠举行。沿海地区乡村一般只建有祖厅,民间又称为“大厅”。蕉城的洋中、石后、霍童一些较大村落,祠堂和“大厅”是分开的,各有一座。大厅又叫“公厅”、“众厅”、“厅堂”、 “祖厅”、“宗厅”,是族中议事和执行族规乡约的场所。一般还设有戏台,供族人娱乐之用。祠堂又叫宗祠,是供奉和祭祀始迁祖的场所,如果后裔因为族盛而分居,其房派绵绵瓜瓞,子孙为了区分房派及祭祀方便,以房派祖为宗所建的祠堂,就是属于小宗祠,也可称它为“支祠”,另外还有“家庙”,属于高级官员才可以设立。支祠,如漳湾南埕陈氏,洋中镇洋中村周氏、东山村陈氏的几座支祠;家庙,如蕉城蔡氏家庙。另外还有专祠,是为家族中某一位功勋卓著的祖先特别建造的祠堂,如洋中周氏“光禄祠”、洋中东山“柳州祠”、七都镇“少保祠”,分别供奉中书右相光禄大夫周导、柳州知州陈纪、刑部尚书林聪三位历史人物。
 
宗祠的首要功能是祭祖。因此对于祖先的排列是十分讲究的。据《礼记·祭统》载:“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也。”即祖先排位次序是始祖居中,其它依昭、穆左右排列,始祖之后的第一代为昭,第二代为穆;以后的第三、五、七以至下推任何奇数代都为昭,排列于始祖神主之左;第四、六、八代以至下推任何偶数代为穆,排列于始祖神主右边。
 
每座祠堂的正厅,都造有外观庄严、雕刻精美的“祖宗龛”,数以百计的祖宗牌位按昭穆整齐有序地排列着,颇为壮观。牌位,因额顶饰有龙头,俗称“龙头牌”,造型也大致相同,均为木雕,手工精湛。一些大的祠堂还有塑像和和画像。塑像多为泥塑,也有少量的木雕像。雕塑对象多为开基始祖或家族中的杰出人物,多数以锦袍玉带,手执牙笏的单一形象出现。比较著名的祠堂塑像有明代洋中鞠多书院的周导夫妇木雕像,明代城关埠头陈陈琯塑像、清初虎贝文峰石堂先生祠陈普塑像,洋中东山柳州祠陈纪塑像,七都少保祠林聪夫妇木雕像,霍童石桥谏议大夫祠黄鞠塑像。
 
画像,分为大影和行乐图两种,大影是用于丧事时张挂和以后作为逢年过节供祭的祖宗神像。都是正面肖像,神态庄重,有的更流于木僵枯索,画面的背后或像轴的签条、诗塘写上像主的官职、名讳。蕉城保存较为久远的有明初洋中国子先生周斌画像,漳湾阮氏绘于明代弘治年间(1488~1506)的祖先画像,虎贝文峰黄礼轸画像等。“行乐”即行乐图,这是古代有一定身份地位的人生前请画家所画的生活写照,所画人物大都是全身便装,背景补以山石林泉,或书斋园圃,以高雅闲趣为旨趣。这类画像都很写实传神,如南宋王宗传的行乐图,明代林观行乐图,沈周绘《五真园亭图》中的陈宇等等。蕉城民间无论大影或行乐图,都统称为“行乐”。
 
像主往往还请名人墨客在画像周围题咏作赞。蕉城现存最早的像赞是理学家黄干、真德秀为杨复遗像的题赞。最著名的一篇画像赞是南宋王宗传的《画像自赞》:“二十一年太学,晚来方得一官。二十二卷易书,自谓无愧先圣。何事穷能到骨,只缘气要冲冠。童溪已办钓竿,一任兴来临水,兴罢看山。”
 
著名的还有明代七都林观《自题行乐图》,通政参议闽县林炫《尚书林庄敏公赞》,林聪《信斋杨先生像赞》、《国子先生周公像赞》,漳湾林思勉《贡士薛旭妻黄氏像赞》,县城马承宾《赠太常寺卿吴公像赞》、崔世召《自题像赞》蔡世寓《自题小像》等。
 
一些大户人家,也都会花费重金为祖辈描绘《行乐图》或塑像。民国时期,县城东门外姜家,祖籍宁波,来宁开设“瑞昌”记药铺。他家时代书香,家藏有数十幅祖先行乐,“文化大革命”时期毁于一炬。清代至民国时期,二都上村贡生尤廷翰、碗窑岁贡生蔡英资、古溪名士陈孔石、太学生陈朝海皆塑有家居便装泥像,供奉于中堂。
 
蕉城古代专工人物肖像绘画的,以六都的宋甘棠最为知名。宋甘棠生活于清末民初,天资聪慧,技艺超群,所绘人物肖像形神兼备,栩栩如生。他甚至还可以根据死者家属的描述,描绘出已故者的形像,且分毫不差,令人叹服。宋甘棠所绘人物肖像多已无存,目前所知在六都张家尚保存有一幅。
 
朱熹在《家礼》卷一《通礼·祠堂》中规定:
 
“初立祠堂,则计见田,每龛取二十之一,以为祭田。亲尽则以为墓田。凡后正位袝者,皆仿此。宗子主之,以给祭用。上世初未置田,则合墓下子孙给田,计数而割之。皆立约闻官,不得典卖。”
 
意思是说,每位在祠堂设祖先龛的族人,须将自己土地的二十分之一捐赠给祠堂,作为该龛的祭祀用田。亲尽以后,可以改为祭墓使用。如果上世没有捐田,则他的墓田计数改为祠祭田。所有祭田立约后,都要报送官府备案,不得再行典卖。
 
朱熹置祭田的方案,在经济制度上,给蕉城各宗族的长盛不衰提供了一个保证。解放前,城乡各姓祠堂都拥有大量海埕、山业以及“租担”(田租),“租担”多者千、百担(两三担折合一亩土地),少则数十担。平时由族长(多为辈份较大的知识分子或地方有名望的绅士充当)掌管,称为“管公堂”。这些公田绝对不许出卖,只能租给农户耕种,每年收来的租谷(多数是湿谷),用途不同而名称也大不一样。用作祖先祭祀的称为“祭田”或“祠田”,用作筹措族内子弟教育费、勉励学子的称为“油灯田”、“学田”,用作赡养生活艰难的族人的称为“义田”。其中只有“祭田”由本族各房轮流收租,称为“轮田”。如果没有“轮田”作为物质基础,族人对祖先的祭祀会相对淡漠。民间有“众厅没人扫,众墓没人管”的说法,就是因为没有“轮田”造成的。一些地方甚至有把“祖翁”称为“租翁”,意思是没有田租,祖先的祭祀就成为了空话。
 
 
祭祖的时间一般都安排在农历七月十四的下半夜,即七月十五的早上。这种做法的来源已无从考证。按北方人的说法,这个时候是地狱鬼门大开的日子,又表示中元节(盂兰盆节)的到来。在族长的主持下,按规定程序,鼓乐齐鸣,燃放鞭炮,焚香烧纸,行跪拜礼。祭祀完毕,各房头面人物聚集会餐,席间,族长汇报一年的大事和财务收支情况,还有明年的计划等等。
 
祭祖的时候,还要举行“晒谱”活动。就是将珍藏的家族谱牒取出晾晒,并让参观祭祀的族人查看。如果这一年各房的支谱有出现什么遗误,可以在这天进行订正修补。
 
清代中后期,城关的蔡志谅(人称“蔡百万”)是宁德县首屈一指的大家族,从蔡家的七月半祭祖盛况,我们可以了解蕉城古代祠祭的大致过程。每年农历七月十四下半夜,蔡氏二十一房族人齐聚城关前林坪蔡氏家庙举行祭祀活动。此时,大厅上都会悬挂祖先画像,廊前悬挂八对大宫灯,照得天井如同白昼。大厅上摆设八仙桌若干张,上列各种祭品,鸡鸭鱼肉,应时瓜果,山珍海味,无所不有。其中尤以一只烤得金黄色,直流油的小乳猪最为引人注目,这是蔡氏祭祖时的一个最高仪式,是蕉城其它大姓祠堂所望尘莫及的。这也是蔡氏作为清代后期蕉城第一望族的象征。每年的这一天,蔡氏举族云集,祭典如仪、庄严、热烈而温馨。
 
民国《九都云气吴氏族谱》中也花了大量笔墨,描述了中元祭祖的详细过程,由此可见祭祖过程的正规与隆重。就连需要使用的对象也在族谱中一一罗列,纤毫不爽,摘录如下:
 
祭祖合用器物
 
祖宗座上小红灯一合,琉璃一只,天井用布帆盖上;
 
厅堂八角灯、扇灯并用白纸写画,正位桌五张;
 
两旁四壁桌四张,锦轴二付,桌围五领;
 
盆景四,椅十张,凳四合,盥盆,帨巾;
 
铜香炉,大屏风一只,满堂红一合,烛台共六合;
 
铜炉、束箸、几桌仔全,花灯五合依节节高挂明;
 
爵三只,鹤瓶一合,彩二条,荐三领,席三床;
 
毡一领,大巨红全帖一张,联瓶十张;
 
长光一角(力旁)透夜一合,又二两三合桌中用;
 
酒瓶一合,鼓吹连夜接早,火炮束香,金花龙烛全;
 
始祖白银三千锭,二世祖三位共三千锭;
 
心斋公白银二千,爱日公白银二千;
 
地房七世列祖共白银五千,照神主名讳填票;
 
盆碗俱要嫩洁。
 
除祭自家祖先外,对于野鬼孤魂也要给予一定的关照,否则认为他们会给阳世带来麻烦。祭孤魂野鬼又有官方与民间之分。据《明会典》记载,洪武二十六年(1393),明太祖规定国内各府州县及乡皆要立厉坛,每年行三祭厉。要求厉坛设于北郊,祭物统一用羊三、豕三、饭米三石。厉坛,就是祭无祀鬼神的坛。按照立坛于北郊的要求,宁德县厉坛在县城北门朝天桥西,建造于洪武七年(1374)。每年清明、中元、十月的初一日祭祀。到在祭祀的前三日,知县牒告城隍。至日迎城隍牌位于坛上为主祭,设无主鬼神于坛下。宁德县当时设二十五都,每一个都皆建乡厉坛。如一都乡厉坛在东湖金瓯山(今大门山),现已不存;四都乡厉坛在金溪,道光时期(1829~1850)由祖籍蔡洋的“蔡百万”蔡志谅重修;十都的乡厉坛在龟村(今九都贵村)上里许的“魁首宫”(祀忠烈王黄岳),后迁龟村砥柱桥边,现留有遗址。今天我们仍能看到的尚有二十二都(洋中)乡厉坛,二十三都(石后)乡厉坛,保存都十分完整。
 
——《蕉城石后乡惊现“国母亭”》之我见
   
 
民间祭祀孤魂野鬼按主体性又分村庄的“普度”与家庭“施食”两种。“普度”见于山区,届时,家家户户备办菜蔬纸钱,到祠堂门口或村外河边、山下空坪祭祀,燃香点烛,焚化纸钱,并由法师“道籁”诵经施与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祈保地方平安。做普度的时间因地而异,一般都是先做普度后祭祖。如城南镇王台村是七月十一做普度,十八祭祖;洋中镇钟洋桥头、嵋屿、利洋等村,七月初七阖村斋戒,请法师坐蒙山,遍祀孤魂野鬼。祭祀完毕,每家每户开始祭祖烧纸。
 
霍童、洪口是将做祭祖纸钱时剩下的变角碎片,送到河边、树下,点燃香烛后予以焚烧,献给孤魂野鬼,称为“烧暗钱”。
 
 
沿海的城区、城南、飞鸾、漳湾、金涵等乡镇,一般不做“普度”,只在中元之日,各行业商铺出资祭祀孤魂野鬼,称为“施食”。“施食”多安排在下午,遍插明香于店铺周围主要通道,尔后设千层糕、草鞋仔、“棉衣”、锡仔、米酒于店门口,祭祀完毕,将糕切成碎块,散发给路人。
 
农家也有“施食”,又叫“请地头公”,多在晚稻插种以后的水田田埂上进行。祭祀时,除了环绕水田遍插明香外,其它仪式与店铺“施食”雷同。但从祭祀含义来看,农家的“施食”有祀田神的遗意。因为蕉城民间视“地头公”为神灵,而不当作孤魂野鬼看待。所以,“地头公”是农家对“田祖”的民间称谓,既通俗又贴切。据乾隆版《宁德县志·风俗》:“十一月,各乡赛祭,是时禾稼登场,杀牲为黍,以飱田祖,谓之冬福。”乾隆版《吴县志》:“中元前后,农人耕耘甫毕,醵钱赛猛将之神”、“祀田神,各具粉团、鸡黍、果蔬之属,于田间十字路口再拜而祝,谓之‘斋田头’。按韩昌黎诗:莫向田头乐祀神。《周礼》疏曰:社者,五土之总神,又为田神所依。则是七月十五之祀,犹古之‘秋社’耳。”
 
现在,商铺“施食”、农家祭祀“地头公”已渐消失,倒是许多水果种植户、水产养殖户为了祈求事业平安有成,沿袭着了这一项古老而传统的祭祀活动。
 
 
 
 
 
 
 
 
 
 
 

·End·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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